大新县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对2023年度农业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结果进行二次公示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06      /      浏览量:189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3]12号及崇左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崇左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崇职改办字[2023]2号文件精神,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按照职称评审审批程序,现将2023年度农业系列大新县初级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在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二次公示。公示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3年12月4日—2023年12月8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大新县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养利路450号);如投诉及举报中涉及大新县农业系列职改办人员的违法违纪事项,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大新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大新县人力资源保障局,大新县桃城镇安平大道192号)。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联系电话:0771-3622248
附件:2023年度大新县农业系列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
大新县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12月4日
文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