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崇左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崇左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崇职改办字〔2023〕2号)和崇左市工程技术专业职改办《关于开展2023年度工程系列高、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崇工职改办〔20231号)文件要求,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根据职称评审审批程序及有关政策规定,我办决定对2023年扶绥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2023年12月7日—2023年12月13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扶绥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扶绥县新宁镇同正大道642号扶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专事股;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对于虚假告发、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检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联系电话:0771-7510969

附件:2023年度扶绥县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拟通过人员名单(30人)

 

                

扶绥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