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职办〔2023〕12号)等有关文件规定,为确保职称评审的公平公正,我办决定对工程系列自然资源行业职称评审结果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群众如对公示范围内评审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于公示结束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交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宁市中新路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2106室,邮编:530028, 联系电话:0771—5388123、0771—3196121 );如投诉及举报中涉及高级评委会所在系列职改办人员的违法违纪事项,可以书面形式并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于公示结束之日前以邮寄或直接送达方式提交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广西南宁市星湖路北二里2-1 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楼 5 楼 511 室)。邮寄送达的以邮戳为准, 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凡以匿名形式反映情况的不予受理。对反映的情况或问题,相关责任部门将严格按照职称管理工作相关政策规定予以核查。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将在完成审核审批程序后,按照规定程序正式发文公布。

群众如实反映情况受法律保护。

附件:

1.2023年自治区工程系列自然资源行业初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2.2023年自治区工程系列自然资源行业中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3.2023年自治区工程系列自然资源行业高级评委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广西壮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

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