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良庆区教育局-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关于开展良庆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8      /      浏览量:129
【良庆区教育局】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关于开展良庆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关于开展良庆区2024年中小学教师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城区教研室、资助中心,各中小学校: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45号)、《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南教办〔2024〕10号)、《关于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自主评审改革的通知》(良职发〔202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城区实际,现将良庆区开展2024年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计划公布如下:
一、登录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nanning.gov.cn/)进行职称申报、审核推荐。
初级职称申报审核推荐流程为: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南宁市良庆区教育系列职改办审核—南宁市良庆区职改办审核—南宁市良庆区中小学教师系列初级评委会评审。
中级职称申报审核推荐流程为: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南宁市良庆区教育系列职改办审核—南宁市良庆区职改办审核—南宁市良庆区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评委会评审。
二、缴费方式
申报人员登录职称申报系统自行缴费。
三、评审时间安排
(一)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8月5日至9月6日。
个人对照评审范围和条件,向所在单位申报,同时提交个人材料,并对申报所提交全部材料作出真实性诚信承诺。
单位组织考核、公示、组织审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二)城区教育局及职改办接收审核:9月7日—10月18日。
(三)缴费时间:10月19日—10月23日。
(四)评审会筹备时间:10月中旬开始筹备。
(五)评审工作时间:11月中旬开始组织评审。
(六)11月底前完成职称评审工作。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审核责任。用人单位要切实履行好推荐申报主体责任,加大对申报人员材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审查力度,明确审核责任人,签署承诺书,落实审核责任。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要充分考虑本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及岗位空缺情况推荐申报人选。对推荐至评委会的申报材料,经审核发现存在问题的比例达到或超过本单位申报总数10%的,由推荐单位作出说明;达到或超过20%的,由推荐单位作出说明并报送书面整改方案,城区教育系列职改办视问题情形和程度予以通报或暂停该推荐单位次年推荐申报权限。
(二)加大学术不端查处惩戒力度。城区教育行政部门及城区职改办将加强学术成果的审查力度,及时共享论文的核查方法、途径等,统一审查标准,严厉打击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对于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为,按照有关规定列入职称诚信档案库,树立风清气正、公平公正的申报氛围。
(三)加强职称监督管理。城区教育系列职改办会同城区职改办采取随机抽查、巡查、复查等方式,加强对职称评审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单位评审委员会,按照有关规定限期予以纠正,并在全城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对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不能按期纠正的,责令停止评审工作,直至取消评审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和呈送评审材料,或提交的评审材料不符合上述规定要求者一律不予受理。
(五)良庆区教育系列职改办联系电话:0771—4503008。
附件:
附件1:南教办〔2024〕 号 南宁市教育系列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47号).pdf
南宁市良庆区教育局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