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职称工作政策不了解,对职称评审条件不熟悉,对职称申报要求不理解,往往会产生认知误区,从而影响到你的职称申报。

以工程系列为例,我们梳理出以下几个常见认知误区。
 

误区一
有论文才能申报
 
正解
 
 
论文不是“必选”,没有论文也可以申报职称。
现行职称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条件”(或“学术成果条件”)不仅包括论文和著作,还可以是专项调查(分析)报告、技术工作总结等。如果你没有符合条件的论文,仍然可以用其他满足“论文、著作条件”的学术成果来申报职称。

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2023年度广西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将论文“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建立“菜单式”评价指标体系。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合并为成果多选菜单。

 
 
 
菜单一:

满足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

 
 
菜单二:

申报中、初级职称人员满足业绩成果条件中两项可视为具备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申报副高级职称人员满足部分但未完全满足论文、著作条件的,在达到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的基础上,再同时满足其他业绩成果条件1项,可视为具备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

 

 

 

注意:同一个业绩成果不能重复使用。

 

 
 

 

 

误区二
有专利才能申报
 
正解
 
 
专利只是诸多业绩成果之一,没有专利也可以申报职称。

中高级职称评审条件中的业绩成果条件都列举了十几个条款,只要具备条件之一就可以申报职称。专利只是业绩成果条件中的一条,没有专利但有其他满足条件的业绩成果就行。

 
 

 

 

误区三
职称必须逐级申报
 
正解
 
 
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直接申报职称。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但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按规定程序直接申报相应职称。

 
1.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2023年12月底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3〕6号)规定,在我区所属企事业单位工作,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或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中作出重大贡献的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不受已取得职称级别、系列及资历年限限制,可破格、越级、转系列或无职称申报高级(含正高级)职称。该通知申报相同层级高级职称只能适用一次。
2.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流动到企事业单位后,满足学历(学位)资历要求的,可以直接申报副高级以下职称。
3.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超过评审条件相应学历资历规定年限(初级中级职称所需年限合并计算)2年以上的,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4.具备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高技能人才,在现工作岗位上近3年年度考核合格的,可以参加职称评审。取得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足年限要求的,可以申报相应专业副高级以下职称。
想了解更多政策详情请扫码查阅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区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评审高级职称工作的通知》(桂人社规〔2023〕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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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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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四
具备规定学历资历才能申报
 
正解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的,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可以申报职称。
 

1.取得现职称以来,对具备规定的资历条件,但不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或具备规定的学历条件,但未达到资历条件中规定的年限的,只要符合职称评审条件中的破格条件要求就可以破格申报相应职称。

2.高技能人才申报副高级以下相应专业职称的,不受学历限制。

3.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人才直接申报高级职称的,不受资历年限限制。

4.通过工程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获得与所申报专业相关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的工程技术人才,在申报工程系列职称评审时可提前1年参加相应专业职称评审1次。

5.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误区五
按学历证书上的专业申报
 
正解
 
 
一般以长期从事的专业申报职称。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中“四、减少学历、奖项等限制性条件”规定: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不一致的,可允许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

 

 

误区六
准备的业绩材料越多越好
 
正解
 
 
精选符合评审条件的业绩成果。

一般应对照评审条件选择符合业绩成果条件的业绩,并提供充分有效的佐证材料,且按重要程度进行排序。申报人应选取标注一项体现专业能力水平的代表性成果,作为专家评审的重要考量指标。

 

 

误区七
随便找一家单位申报
 
正解
 
 
申报人应通过其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单位申报。

有的申报人因错过当地申报时间或其他原因,不通过所在单位申报,而是找没有人事劳动关系的单位申报,填写的单位和工作经历与养老保险缴费记录不符,甚至伪造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属于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材料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申报人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撤销其职称;进入评审结果公示期的,评审结果无效。失信行为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3年,记录期内不得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