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宁市2025年度中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公示(第4批)

 

发布时间:2025-12-25 16:19     来源: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人社函〔2025〕115号)要求,为确保职称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南宁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名单(第4批)进行公示。

一、公示对象

南宁市2025年度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共计3名(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5个工作日。

三、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对象的评审结果有异议,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反映材料须署真实姓名、注明联系方式及具体事实依据。如对评审结果的异议,请将材料邮寄或直接送达至相应职称系列(行业)评委会组建单位(详见附件1)。如涉及评审工作人员违纪问题的举报,可在公示期内将材料直接提交或邮寄至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人社大厦桂春路南2里4号8楼811室)。

材料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签收日期为准。逾期或匿名反映不予受理。我们将对反映情况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如实反映情况的干部群众。

附件:1.南宁市有关职称系列管理部门联系方式

2.2025年度南宁市工程系列交通行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1人)

3.2025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隆安县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名单(2人)

南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