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人才网-关于开展来宾市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4      /      浏览量:196
关于开展来宾市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6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 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评 审管理服务暂行办法的通知》(桂人社规〔2021〕11号)、《广 西壮族自治区深化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桂人社发 〔2016〕3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 于做好2024年度全区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自治区教育厅 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4〕45号)、《来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 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 年度我市中小学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申报途径、评审组织安排、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评审收费、纪律要求、审核推荐程序和要求按桂教职办〔2024〕45号执行。
二、评审时间安排
(一)2024年8月15日为市教育体育局职改办接收申报材 料最后截止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职 改办,局属二层单位、学校自主决定接收、审核、上报申报材料 时间,要与县(市、区)职改办、市教育体育局职改办接收材料 截止时间有效衔接。
(二)中、初级评审原则上在2024年10月底完成,并与高 级评审时间有效衔接。副高级原则上于2024年11月中旬前完成 评审、组织审核、职改办抽查复核及评审结果公示等工作。
三、教学工作量
(一)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课时量要求详见桂职办(桂职办 〔2019〕47号)。
(二)高级教师(含乡村学校)课时量要求:
(1)高级中学、初级中学
近5年来,专任教师周课时10节以上(班主任周课时6节 以上,跨学科或跨年级的6节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周课 时量6节以上,每年接受学生咨询时间不少于180小时或180人 次),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中层管理人员或党务工作人员, 周课时6节以上,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 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
(2)小学近5年来,专任教师周课时14节以上(班主任周课量10节 以上,跨学科或跨年级的8节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每年 接受学生咨询不少于120小时或120人次,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课 周课时量7节以上),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中层管理人员或 党务工作人员周课时6节以上,听课15节以上;校级领导至少 担任一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
(3)幼儿园
近5年来,专任教师平均每周带班时间不少于4个半天, 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中层管理人员或党务工作人员平均每周 带班时间不少于3个半天,或平均每周听课、评课8节以上;校 级领导平均每周听课、评课4节以上,每学期至少上1节示范课。
(4)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
近5年来,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 究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县级及以下每年不少于 80天,听课、评课时间不少于80节;市级每年不少于50天, 听课、评课时间不少于60节。
3. 中小学一级教师(含乡村教师)课时量要求:
(1)高级中学、初级中学
近4年来,中小学专任教师周课时10节以上(班主任周课 时6节以上,跨学科或跨年级的6节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 师周课时量5节以上,每年接受学生咨询时间不少于80小时或80 人次),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中层管理人员或党务工作人员,周课时6节以上,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 个教学班的学科教学,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
(2)小学
近4年来,专任教师周课时14节以上(班主任周课时10节 以上,跨学科或跨年级的8节以上;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周课 时量7节以上,每年接受学生咨询时间不少于80小时或80人次), 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中层管理人员或党务工作人员,周课时 6节以上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校级领导至少担任一个教学班 的学科教学,每学期听课20节以上。
(3)幼儿园
近4年来,专任教师平均每周带班时间不少于4个半天,每 学期听课15节以上;中层管理人员或党务工作人员平均每周带 班时间不少于3个半天,或每周听课、评课8节以上;校级领导 每周听课、评课4节以上,每学期至少上1节示范课。
(4)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
近4年来,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 究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县级及以下每年不少于 80天,听课、评课时间不少于80节;市级每年不少于50天, 听课、评课时间不少于60节。
4.中小学二级教师(含乡村教师)课时量要求:
(1)高级中学、初级中学
专任教师周课时10节以上(班主任或中层管理人员、或党务工作人员,周课时6节以上,跨学科或跨年级的6节以上;心 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周课时量5节以上,每年接受学生咨询时间 不少于80小时或80人次),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
(2)小学
专任教师周课时14节以上(班主任、或中层管理人员、或 党务工作人员,周课时10节以上,跨学科或跨年级的8节以上; 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周课时量7节以上,每年接受学生咨询时 间不少于80小时或80人次),每学期听课15节以上。
(3)幼儿园
专任教师平均每周带班时间不少于4个半天,每学期听课 15节以上;中层管理人员平均每周带班时间不少于3个半天, 或每周听课、评课8节以上。
(4)教育科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现代教育技术机构) 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有
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县级及以下每年不少于80天,听课、 评课时间不少于80节;市级每年不少于50天,听课、评课时间 不少于60节。
5.其他类型学校申报各级职称工作量要求
鉴于特殊教育学校(含残疾儿童康复机构)、示范性统合实
践基地学校、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这类单位工作的特殊性,由学校(单位)出具相关教学工作量确定依据,并将依据报县级以上教 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出具申报人员能够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证明材料。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自治区职改管理部门现行有效政策执行。工作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规定执行。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职改办地址:来宾市华侨大道505号市教 育体育局办公楼207室,联系电话:0772-4228526。
各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职改办联系电话:兴宾区4228092; 武宣县5221087;象州县4305922;忻城县5515033;金秀6213392; 合山市8916889。
附件1: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桂教职办〔2024〕45号).pdf
附件1-1:2024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聘岗位使用审核表.xlsx
附件1-2:2024年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基础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1-3:高级评委会开展评审工作备案表.pdf
附件1-4:广西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申报材料清单.xlsx
附件1-5: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查询二维码.pdf
附件2: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初 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桂职办〔2019〕47号).pdf
来宾市教育体育局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