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全县工程系列交通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024-08-05 16:25     来源:合浦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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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交通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交职改〔2024〕6号)《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全工程系列交通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对象和条件

在我县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交通工程技术工作,且符合交通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申报评审交通工程技术职称。   

申报人员应符合与申报职称相应的评审条件。现行工程系列交通行业高中初级评审条件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系列交通行业高、中、初级职称评审条件的通知》(桂职办〔2021〕30号,附件1的子附件8)。评审条件中业绩成果条件和论文、著作条件,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合并为成果多选菜单,详见《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交通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交职改〔2024〕6号,附件1)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不得申报职称。因机构改革退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或自治区规定的过渡期内可以参加职称评审;除按规定办理了延长退休手续者以外,已办理离退休手续或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不得申报;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不得申报;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不得申报。申报后出现上述情形的,评审结果不予确认。

二、评审方式

工程系列交通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由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申报推荐及相关要求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交通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交职改〔2024〕6号)执行。

三、时间安排

2024年7月至9月为个人准备材料和各单位收集、审核、公示、审议、报送材料阶段;9月2日至9月30日,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职改办接收材料时间,其中9月30日18:00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职改办网络申报系统截止接收材料时间

请各申报人员、推荐单位确保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充分考虑公示、审核等环节所需时间,尽量在9月中旬前提交申报材料,避免因逾期未成功推荐至评委会所在职改办等原因影响申报。不按规定时间、程序申报或所提交评审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一律不予受理。

网络申报系统(个人/单位):广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服务平台http://my.gxrczc.com/login,具体申报流程和操作方式可参阅网络申报系统“帮助中心”。

、工作要求

(一)加强职称诚信管理。职称评审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大、敏感度高,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职责,如若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发现并认定失信行为,将录入全区职称诚信档案库管理系统;在审查过程中发现有论文代写代发、虚假刊发等违纪违规行为或抄袭、剽窃、不当署名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列入职称诚信档案库。

(二)严肃职称评审工作纪律。各级评委会、申报人、申报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评委会组建单位、评审专家及职称评审办事机构工作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按照桂人社规〔2021〕11号文件第八章有关规定处理。

(三)加强职称监督管理。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委会所在职改部门举报,举报材料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对于虚假告发、恶意信访、意图陷害他人,经核查认定为诬告陷害行为的,按诬告陷害行为人身份和管理权限,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做好宣传工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评审。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公众号、公示公告栏、转发文件等形式广泛宣传,组织好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积极参加评审。

未尽事宜,请与合浦县交通运输局联系,联系人及电话:谢小红7195229

附件:1.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4年度工程系列交通行业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北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合浦县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合浦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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